公告专栏
张掖市泓鑫钢结构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机关处理陈少书申请的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肃人社工伤认字〔2023〕35号)。因你公司负责人拒收本机关邮寄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决定不服,可自接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甘肃省肃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接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中山永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杨艳军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作出处理。杨艳军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经多方联系无果,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4〕424518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尽快前来我局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科(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一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一楼3104)签收该文件,否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债权转让公告
我司与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下列债权及权益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向各债务人和保证人予以公告:
1、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00429481Y):我司与贵方签订的编号为2051-DD-01-1501-01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其项下从合同所涉及的主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作出的编号为(2016)津和平证执字第6号执行公证书所确认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刘秀芝(债务人、股权质押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47****0329)、杨靖伟(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90****0337)、天津市宝坻区宝巷客运有限公司(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738494502C)、杨帆(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69****0315)、饶春香(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65****5724)、杨翼(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1101968****3612)、何希珍(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69****1545)、杨柳(保证人,身份证号码:2202211978****2226)、饶春立(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73****5712)、王莉静(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72****5720)、韩小敬(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328231968****0029)、崔树军(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328231968****7813)、王连忠(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61****033X)、杨树凤(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2241961****0325):我司与贵方签订的编号为2051-DD-04-1605-04、2051-DD-04-1605-05的《股权质押典当合同》及其项下从合同、保证函等涉及的主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104民初10121号、(2016)津0104民初10123号民事调解书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17)津0104民初9567号、(2017)津0104民初95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何学强(债务人,身份证号码:1201131964****4819)、胡萍(共同债务人,身份证号码:1201131965****4846)、天津市砼昱混凝土有限公司(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581307528K):我司与贵方签订的编号为2051-DD-01-1701-02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其项下从合同所涉及的主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津0104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X008027320)、赵军屹(债务人、保证人,身份证号码:1201041963****3825)、天津塑力集团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78031013XW)、中商投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53795X):我司与贵方签订的编号为2051-DD-04-1703-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的42份《股权质押典当合同》及其项下从合同所涉及的主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民初82号、(2019)津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汪秀勤(债务人,身份证号码:3408221972****1139)、洪满枝(债务人,身份证号码:3408221974****2449)、天津市圣斯克家俱有限公司(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725709965J)、汪金苗(保证人,身份证号码:3428211958****1159):我司与贵方签订的编号为2051-DD-01-1603-02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其项下从合同所涉及的主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天津市和平公证处作出的(2016)津和平证执字第3号执行公证书和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津0104民初144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请各方接到通知后立即向中信浩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本公告自形成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转让方:天津信邦典当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日
迁址公告
机构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第一支公司
原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水阳江路交口仰光花园综合楼(盛铖大厦)二楼、十楼部分
现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龙图路交口信达地产中心3号楼14层
邮政编码:230022
电话:0551-63730948
流水号:00146978
机构编码000017340111802
业务范围: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保险、养殖保险、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追偿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准日期:2024年12月12日
换证原因:迁址
以下证件挂失
商河县许商街道后魏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4510069540901、开户行代码:402451007134、账号:2010000214205000010725、开户银行: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声明作废。
商河县许商街道姬家坊村经济合作社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4510069746201、开户行代码:402451007126、账号:2010000204205000010342、开户银行: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铺支行,声明作废。
潍坊市奎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贾金奎)一并丢失,声明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