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耒阳市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蒋红艳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耒劳人仲案字〔2024〕第23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地点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在湖南省耒阳市神农路2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楼1502室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即视为送达。
耒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嘉尔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苏州高中压阀门厂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589号]由张永泉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本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证据等,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
苏州仲裁委员会
“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
四川驭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清兵)你单位永清片区瑞安项目A1地块工人罗代富申请工伤认定,我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业务的方式向贵单位注册地址送达,因无法投递,无法送达,于10月29日被退回,现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同送达。如不服该认定,可在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我单位职工张家伟自2024年9月1日至9月23日连续旷工天数达到1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依据《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4年10月12日依法解除与张家伟签订的劳动合同,现予以公告,请张家伟按规定到单位办理离职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基础设施段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泸州新阳俊捷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胡朝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缺席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泸江区劳人仲案〔2024〕260号裁决书,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318室)领取,联系电话:0830-3702113,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承德市信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顾建华诉你公司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24]475号)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劳人仲案字(2024)475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1、双方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6月2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6月份工资3384.00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6月2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2000.00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4、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6月24日起解除,同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于本裁决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泉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承德市信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焦莹莹诉你公司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24]473号)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劳人仲案字(2024)473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1、双方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6月份工资100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000.00元;以上各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4、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7月1日起解除,同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于本裁决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泉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承德市信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郭姗姗诉你公司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24]473-1号)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劳人仲案字(2024)473-1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1、双方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3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的工资2951.04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951.04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4、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3月11日起解除,同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于本裁决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泉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承德市信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李树军诉你公司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平劳人仲案字[2024]474号)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劳人仲案字(2024)474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决事项为:1、双方自2024年3月3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4年5月份工资4157.00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2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9248.00元;以上款项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4、双方劳动关系于2024年5月22日起解除,同时终止社会保险关系;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于本裁决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泉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平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注销公告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威海监管分局批准,撤销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文登支公司,其《保险许可证》注销。
机构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文登支公司
机构住所:文登区昆嵛北路甲53-36号
机构编码:000024371003
许可证流水号:00049534
批准日期:2012年12月7日
注销日期:2023年12月26日
业务范围:在威海市文登区经营: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除外)、短期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以上机构后续业务统一由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处理。
威海中心支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40号A座13层1302、1303室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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