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李森(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129号):原告颜坚珍与被告张李森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浙1121 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驳回原告颜坚珍要求与被告张李森离婚的诉讼请求。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公告
致张家港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泉州亚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常州康沐富贸易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你们的(2023)闽0503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常州康沐富贸易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你们自接到该债权转让公告后向常州康沐富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江苏裕子侑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公 告
安徽省能沃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胜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卷号:(2024)怀劳仲案字第085号】,因你(单位)拒收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怀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周长霞:本院受理杨海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接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6637号
肖立有: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祥龙名饮商贸有限公司诉肖立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6757号
史网军:本院受理原告常州粒米家居有限公司诉史网军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苏0411民初3953号
施玉明:本院受理原告吴春娣诉被告施玉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及独任审理告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告
徐业春、候化兴、马鞍山协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久虎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1522民初3726号民事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组成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公 告
湖南卡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本委现已裁决邹栋良诉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邵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29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邵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29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签收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公告
罗焱(四川省泸县方洞镇陈田村4组16号):本院受理的(2024)川0521民初831号原告杜明勇与被告罗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罗焱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杜明勇3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从2013年1月31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75元,保全费32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罗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杭州启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成龙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564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7月30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公 告
杭州风峰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文博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563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公 告
浙江智灵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春宇等2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4)4613-4614号]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公 告
杭州芯美昕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陆培霞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5444号]关于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8日15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
(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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