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声 明
本人舒伟(身份证号:360102197310052810)未婚生一女舒婉莹(身份证号:36010219980521282X)从未抚养,现也一直没有往来,特此声明。
注销公告
江西省纯壹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8MA35H2C60E),经研究决定,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逾期视为放弃债权。
江西省纯壹尚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注销公告
辽阳市瀚迪英语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2110005581862465,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理事会决议,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现申请注销登记。请与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的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申请处理债权债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权利。特此公告。
辽阳市瀚迪英语培训学校
2023年12月12日
声 明
工程项目名称: 鄱阳养护所辖段高速公路2021年度交安设施维修工程(JA1合同段)
建设业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东管理中心鄱阳养护所
施工单位: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鄱阳养护所辖段高速公路2021年度交安设施维修工程(JA1合同段)
已按时足额发放所有农民工工资,无任何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南昌东中心鄱阳养护所投诉电话: 0791-86135785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邹官群:本院受理程日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赣0281民初4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公告
叶三华:本院受理张赛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赣0281民初4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 告
杭州游门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文诉你单位关于违法解除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372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7号。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公 告
杭州万畅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陆佳丹等2人诉你单位[浙杭滨江劳人仲案(2023)5057、5058]关于劳动报酬等争议二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2月2日14时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兴家园商铺50号长河街道仲裁派出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公 告
由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开发,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丰城市电厂生活小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已完工,我公司按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0795-6298059,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0日止。
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公 告
由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开发,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丰城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已完工,我公司按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款。现对该项目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如有拖欠情况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材料及相关拖欠证据尽快与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795-6298059,公示期为30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10日止。
丰城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襄阳分拨中心:本局受理你单位职工杜群兵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已经作出其所受伤害是工伤的认定结论(鄂0401工伤认定〔2023〕00156)。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请你单位到本局领取本文书,如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襄阳市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申润启与被告张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共计40475元以及自起诉之日起到利息(利息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全部还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以下证件挂失
南城县安悦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10210908499,声明作废。
九江康怡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4260002622,声明作废。
乐平市圣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602810118801,声明作废。
本人遗失南昌绿地申博置业有限公司票据壹张,票据号:20170094855,金额:140000元,房号:绿地国博二期9-291号车位,姓名:梅孝芬,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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