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农民工离职36年后打赢工伤维权官司》追踪——
农民工已拿到第一笔10万元赔偿
《工人日报》(2023年07月07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多亏了媒体的报道,目前我已经拿到了第一笔10万元赔偿。”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尘肺病农民工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6月9日,《工人日报》以《尘肺病农民工离职36年后打赢工伤维权官司》为题,报道了林万富从原单位离职36年后打赢工伤赔偿官司一事,报道还反映了平度市明村镇政府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支付林万富工伤赔偿款的情况。报道刊发后,引发热议,并登上微博热搜。报道刊发次日,明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便与林万富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6月20日,林万富与明村镇政府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林万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14余万元赔偿款由明村镇政府分两笔付清,于2023年9月1日之前给付10万元,于2024年7月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及利息。明村镇政府从今年5月起算,按照每月2862.45元的标准向林万富支付伤残津贴,每月30日直接打到林万富的银行卡内。其间,明村镇政府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林万富应享受的伤残津贴数额。
对此,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士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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