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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2月07日 星期一

医生发布患者隐私照不是“放浪形骸”而是违法

胡欣红
《工人日报》(2023年02月07日 05版)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江苏省昆山市某医院的妇产科医生姜某(男性)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开发布了两张照片,左侧是一张患者就诊照片,涉及隐私部位(未做马赛克处理),右侧是其本人的赤膊生活照,配文“上班绝对严肃,下班放浪形骸”。目前,涉事医生已暂停执业,相关部门启动调查。

这不由令人想起一度引发全网愤怒的“男医生直播妇科手术”事件——一年前,网友爆料女患者手术期间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男麻醉师偷拍并直播。事发后,涉事医生被刑事拘留,并被依法注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被开除,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也被严肃追责问责。

我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偷拍、散布他人隐私者,处以行政处罚。执业医师法规定,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同时,医生只能在执业规则的范围内为了疾病的诊治使用“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如果发生“患者的隐私或者个人信息”外泄,无论泄露形式、方式是否故意,是否获利,以及泄露是否产生损害后果,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医生也是普通人,下班后可以有不同于上班时的状态,但绝不能因为职业身份的特殊性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进而言之,对医生持有的包括患者隐私信息的照片、视频、病历等资料,如何在医学研究的必要性与消费他人隐私之间划清界限,值得深思。对于关键信息保密、保护特定人员隐私权,各地公安机关做出了较好的示范:在诸如警情通报等文本中,涉案人员不标注真实姓名、不展示脸部肖像、不公开涉密地点及情节——在司法机关判定有罪之前,每个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直播还是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照片,都不能没有边界。上述事件和处罚,对诸多人都是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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