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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3年01月19日 星期一

最高检发布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为农民工依法讨薪

帮劳动者拿回“票子” 助企业守住厂子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23年01月19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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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确保惩治犯罪力度不减,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工头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还潜逃;1816万元结算款已到账却拒付工人工资;公司老板拖欠150余万元工资被认定不属恶意欠薪,厘清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工资与恶意欠薪的界限……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易进入高发多发期。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11月,检察环节依托刑事打击共追缴欠薪约4.9亿元。

“确保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力度不减。”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追讨欠薪并重、坚持依法维权与护企发展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并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拖欠600多万元工资还潜逃

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惩处。

在此次发布的一起案例中,劳务项目负责人拖欠220余名农民工工资623万余元,后被刑事立案后仍不支付,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8年8月,范某某挂靠江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该劳务公司名义从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某项目劳务工程。作为该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范某某陆续雇佣20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建设公司支付劳务费1967万余元,转至范某某银行账户内。

2020年1月,因范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该项目工程处于停工状态,工人们陆续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被拖欠工资情况。为妥善支付工人工资,建设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额外结算100万元用于发放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范某某收到汇票后,仍拒不付清拖欠的工资。

2020年10月,南昌市高新区劳动监察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范某某既不提交该项目的全体员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表、工资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也不按照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整改。截至案发,范某某拒不支付220余名工人工资总计623万余元。

2021年12月,南昌市高新区检察院对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提起公诉。庭审中,范某某当庭翻供不认罪。2022年5月,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范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一些企业因自身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涉案主体通常是民营企业负责人,如何做到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

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某有限公司承建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2020年3月至7月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从发包公司结算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合计1816万余元,但其收到款项后并未按约定支付,拖欠23名工人工资67.44万元。工人多次投诉、信访反映此情况。当地人社局先后两次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潘某某逃匿外地拒不支付。

检察机关对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动态审查把握潘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等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综合考虑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助民企纾困等多种因素,建议公安机关对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在潘某某认罪认罚、全部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取得工人们谅解后,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潘某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工人持续就业提供了稳定工作环境。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为指导,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对自愿认罪悔罪、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据统计,2022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06件760人,不捕率为66.09%;共决定不起诉1202件1444人,不起诉率59.11%。

协同发力让劳动者“安薪”

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监督履职,检察院帮助劳动者拿回更多“票子”,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在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兰某某系鄂州市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起,公司因经营不善,陆续出现拖欠员工工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共拖欠28名员工工资153万余元。当地人社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后,兰某某在承诺期限内未支付拖欠工资,也未如期接受调查。

审查中,检察机关认定兰某某虽客观上未能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其并未失联,主观上没有逃匿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但是,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现实存在。检察院查明兰某某公司陷入困难,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但名下有土地和资质等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围绕员工要回被拖欠工资这一主要诉求,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全部农民工工资得到足额支付,化解了社会矛盾。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执法,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力做好助力讨薪的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让劳动者更‘安薪’。”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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