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次调解,3次起草调解协议——
法院化解30起劳动争议系列案
《工人日报》(2022年12月1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费季为)案件当事人3次反悔,法官锲而不舍7次调解,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化解30起劳动争议系列案,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认可。
去年,宋某、李某等30名劳动者因四平某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劳动者胜诉,该公司上诉至四平中院。
疫情之下,如何既保障民生又助企纾困,成为四平中院审判工作重中之重。法院认为该系列案件所涉的30名劳动者是靠工资维持生计的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进而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等系列纠纷错综复杂,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激化矛盾。法官们通过背对背方式调解入手,释法明理,缩小争议差距。经过调查和反复沟通,法官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等问题与公司方律师联系和确认,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在其诉请范围内得到支持,又通过劳动者一方的法律援助律师与劳动者代表进行沟通和释法明理,促成诉讼双方达成调解意向。
法庭上,30余名当事人和代理人悉数到场,但公司一方突然表示公司股东深圳公司意见有变化,调解内容须进行修改。已达成的调解方案突然要进行更改,让30名劳动者产生了不安情绪。随后,法官又通过公司方律师联系到深圳公司负责人进一步沟通。1个多小时紧急协商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法官趁热打铁,制作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此,先后经过7轮调解、3次起草调解协议,共计40余万元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