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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2年08月15日 星期一

【共同富裕专家谈】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 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莫荣 陈云
《工人日报》(2022年08月15日 07版)

观 点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不断丰富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确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

就业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不断丰富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夯实共同富裕根基。

做好就业工作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经济之源,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我国是一个拥有超过14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年龄人口近9亿人,丰富的人力资源是国家发展的巨大潜力,也是最大优势,解决好就业问题有着极为重要的个体和经济社会意义。就业作为社会劳动表现形式,通过人力资源与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等各方面基础性支撑。做好就业工作,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实现个人、家庭和国家经济富裕的根本途径,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近年来,我国就业形势在经受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智能化技术普遍应用、中美经贸摩擦持续紧张等因素影响下,又遭遇疫情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的冲击,同时需要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就业扶贫攻坚、长江流域禁捕人员安置等政策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将就业摆在“六稳”“六保”工作首位,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并置于宏观层面。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扎实做好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工作;各市场主体、社会机构和劳动者充分发挥自身主体积极性,实现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形势企稳向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良好基础。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就业将面临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技术进步、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等因素诸多挑战,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突出短板和不适应。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不充分、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仍然突出;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矛盾纠缠交织,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上升,失业风险增加;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劳动力供给结构显著变化;总体人力资本仍然偏低,初中以下教育水平劳动力数量众多,具有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占比较低;人力资源在行业部门、地区之间配置不合理,人才不足和过度消费同时存在,“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总体资源匹配效率不高;部分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社会保障仍不充分;收入分配在城乡、地区、行业、群体间存在较大差距,中低收入群体规模大,收入增速呈放缓态势。

实施促进共同富裕就业政策的建议

实施促进共同富裕的就业政策,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丰富和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在助力做大做好“蛋糕”的同时要推动分好“蛋糕”,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总体上是要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让更多人参与财富创造,让劳动者创造更多财富、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首先,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加强政策协同,实现经济社会与就业高质量发展同步。推动财政、金融、投资、产业、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构建配合联动的运行机制,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产业发展支持就业目标。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扩展升级。推动社会领域改革,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加强区域发展战略与就业联动,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提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就业承载力,推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加强政策的协调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实施重大政策就业影响评估,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和资金保障支持,预防劳动者失业致贫风险。

其次,完善就业支持体系,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保持较高劳动参与率和较低失业率,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类劳动力资源,保障其获得充分的就业机会。在适应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特点和需求上强化支持,创造更多适合其就业的知识智力型、技术技能型岗位,同时加强就业指导,增加职业培训和实习机会,增强其适应市场和企业实际需要的就业通用能力。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同时,扩大劳动者及其子女享受城镇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使农民工在城镇流动就业中逐步稳定下来。统筹做好脱贫人口、长期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等人员的就业工作,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畅通支助渠道。积极开发高龄人力资源,从政策和服务上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高龄人员继续就业或再就业,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资源。

第三,要更有效配置人力资源,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财富。加快建设更加统一、公平、高效、规范有序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人才合理高效流动,提高劳动力资源匹配效率;推进行业、区域均衡发展和缩小劳动力市场内部差距,更加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就业结构;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劳动力市场内部结构差距。加强劳动力资源供给侧改革,以提升可持续就业能力为核心,建立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技能素质培训体系,促进劳动生产率提升。建立人才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有机衔接,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劳动者创业创富的内生动力。

第四,要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促进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制度建设,拓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用范围,为维护更多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改变因户籍、身份、所有制不同而造成的就业不平等。以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以及低端产业从业者为重点,加强就业权益保障,提高人力资本投入的回报率。推动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工会、员工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切实提高劳动报酬水平,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立完善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指标及统计监测体系,将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关键指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并纳入政府考评和地方发展评估机制。

(作者莫荣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陈云为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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