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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1年11月18日 星期一

湖北襄阳

电信公司因废弃电话线肇事被判担责

《工人日报》(2021年11月18日 06版)

本报讯(通讯员梁军 记者邹明强) 驾车行驶中被掉落的废弃电话线挂伤,由谁担责?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两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例后,判决由电话线所有人承担主要责任。

2019年4月26日,闫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载冷某某行至枣阳市一路口时,被路旁因缺乏维护而断开掉落的电信线挂倒,闫某某、冷某某受伤。交警部门经勘察后认定该电线为中国电信线路。冷某某多次找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枣阳电信公司)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本次交通事故,确认原告所受之伤系枣阳电信公司被挂断垂落的废弃线路所致。作为通信部门对电话线有检测、维修管理等职责,废弃电话线垂落正是电信部门疏于管理所致,被告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赔偿后,可再查找到挂落电话线的侵权人后另行向该侵权人追偿。闫某某作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仔细观察路况,未尽谨慎安全驾驶义务,有一定的过错。法院酌定被告枣阳电信公司承担80%的责任,闫某某承担20%的责任。一审宣判后,枣阳电信公司提起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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