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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1年07月15日 星期一

真假土沱麻饼“斗法” 法院判“李鬼”赔偿

《工人日报》(2021年07月1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土沱麻饼是产自重庆渝北区水土镇的传统名小吃,已有近百年历史。近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重庆法院第七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一起涉土沱麻饼商标侵权案入选。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科长谭军告诉记者,2019年8月,他们接到重庆金土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土坨公司”)反映,市场上多家大型超市出现了重庆沪冠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冠公司”)生产的“水土沱”麻饼。由于与土沱麻饼并排陈列,一般消费者单从外观上不易辨认,金土坨公司请求对土沱麻饼品牌予以保护。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执法人员在随后的核查中了解到,除了注册商标被认定是“重庆老字号”外,土沱麻饼还有“消费者满意商品”“重庆名饼名点”“中国名点”等荣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执法人员经核查,认定沪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法,并向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鼓励金土坨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巩固其注册商标的稳定性。

金土坨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沪冠公司构成商标侵权,请求法院判令沪冠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土沱”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020年5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土坨公司的商标系图文组合商标,由中文“土沱”、文字下的波浪线及外圈的圆形组成。图文组合商标的文字部分构成其呼叫的主要部分,且文字字形及读音系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本案中的中文“土沱”亦应构成金土坨公司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沪冠公司生产的麻饼产品所使用的标志,其使用方式为将“水土沱”以黑粗字体竖形排列使用,且将“水”与“土沱”分割成为两列错位排列,在音、形、意上与原告商标构成近似,该行为侵犯了金土坨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法院酌情确定沪冠公司赔偿金土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万元。

沪冠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通过司法裁判依法明确注册商标权利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边界,有效规范了相关近似商标的使用方式,有力保护了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沱麻饼”的商标专用权,对于引领市场经营者依法、规范、诚信经营有良好的司法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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