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将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工人日报》(2021年05月26日 03版)
本报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于灵歌)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同时明确,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意见》提出,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综合条件好、养育儿童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