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新版《审查办法》规范政府行政文件
为“红头文件”立新规,为“放管服”改革再清障
本报讯 (记者康劲)“春节期间发布的这一新规,彰显了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心。”日前公布的《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发反响。
据悉,新版《审查办法》将于2021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原《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新版《审查办法》从原来的15条扩展为25条,在内容上更为充实,不少新措施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基层企业的呼声。特别是针对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的要求更为细致,从原来的140字增加到新版的270多字,并特别强调“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证明事项等内容”“是否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无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是否违法设定了应当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是否存在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情形”。
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新版《审查办法》的施行,为各类“红头文件”立下新规,为“放管服”改革继续清障。希望通过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激发创业能量,让更多“真金白银”落进中小微企业的口袋。
各级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出台的“红头文件”,却任意而为,甚至掺进地方、部门利益,人为设置门槛。2019年底,甘肃省人社厅就曾因为用“红头文件”自设多道“变相审批”环节制约人才引进,而受到省委省政府的严厉问责。
2020年以来,甘肃不断向纵深拓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428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部实现“不来即享”,省级94.6%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重塑营商环境‘气候’,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改良营商环境‘土壤’,让更多‘资本候鸟’‘创新种子’走进甘肃、兴业甘肃、深耕甘肃。”在春节前夕召开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甘肃省政府有关领导表示,要直面企业“烦恼”、找准服务“梗阻”,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减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使市场主体真正成为稳就业的“顶梁柱”、强经济的“发动机”。通过集众力、聚众智、汇众能,努力培育竞争新优势、构建发展新格局,为“十四五”发展按下“快进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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