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新刑诉法解释
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工人日报》(2021年02月05日 03版)
本报北京2月4日电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针对死刑案件审理明确: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新刑诉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适用最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沈亮表示,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也属于死刑案件。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有利于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有利于防范冤错案件,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判决的公正和慎重。
沈亮表示,开庭审理死缓二审案件,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在此基础上,重点审查对第一审判决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要参照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第二审开庭的经验做法,完善死缓二审案件开庭的审理程序和方式,确保庭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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