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声音
◇不可抗力不是侵犯劳动权益的遮羞布
因疫情突发,本应作为法定免责条款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的“不可抗力”,成了一些企业恶意钻法律空子的法宝。
《北京青年报》评论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可以为避免合同的履行不能而免除自身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并不意味着随意行使免责权利。即便企业面对疫情,为求生存而不得不对员工减薪调薪或解除劳动合同,也应与员工平等协商。不可抗力不是企业侵犯员工劳动权益的遮羞布,绝不能任由这种违法行为蔓延。应对疫情是一场大考,既考验企业的经营智慧,又映照出企业的法治底色。
◇为假文凭“背书”,高校还能赢得尊重吗
重庆师范大学一名学生参加了由学校和加拿大某英语教育中心联合成立的读研项目,然而赴加留学归来申请学历认证却未能通过。学校表示合作方虚假宣传,自身监管不力。
光明网评论指出,学生是受害者,既讨不回损失,更无法追回被浪费的大好时光。有个细节是,重师大专门为这个项目下发过文件,毋庸讳言,这是一个性质恶劣的骗局,无论重师大还是合作方都该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不能甩“锅”。当前一些学校热衷于与一些非正规机构合作“办学”,赔上自身声誉,搭上大学精神,实在是一笔“赔本买卖”。
◇拒戴口罩打民警?法律面前不容“倚老卖老”
近日,北京一位老太乘坐公交时拒绝戴口罩,公交车被迫停驶。警察赶到后,该老太辱骂并殴打民警,被依法刑拘。
《北京日报》对此评论,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佩戴口罩。这位老太涉嫌藐视法律、挑衅警察、妨害公务。任何时候,法律的天平上,都只有合法与非法的权衡;法制的框架内,只有守法与违法的区分。它不分年龄大小、无论职业身份,既不容恃强凌弱者胡作非为,也不会被“谁弱谁有理”道德绑架。以法律为准绳,一视同仁,是对社会秩序的尊重,也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嘉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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