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支持保障深圳法院改革先行先试
《工人日报》(2020年11月10日 03版)
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明确提出一批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同时强调凡是需要试点的改革任务都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为深圳法院下一步的改革探索提供了政策依据。
《意见》提出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加快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下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加班认定依据、薪酬计算标准等司法政策和审判规则。加强跨境用工司法保护,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人才跨所有制流动等法律问题研究。
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意见》提出探索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等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新模式,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
《意见》还指出,扎实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自然人破产跨地域效力问题,《意见》态度鲜明予以支持,要求全面落实自然人破产案件裁判在特区内外的法律效力,推动全国法院积极支持这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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