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等纳入监督范围
四川省纪委监委18条措施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本报讯(记者李娜)将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等问题纳入监督范围,支持鼓励公职人员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等……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就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全面解读,受邀聆听的部分民营企业家感到十分振奋。
记者了解到,该《措施》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明确了7个方面18条举措,包括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政商亲清交往、联动处置信访举报、保护干事创业激情等多项内容。提出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减负输血”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系列具体部署,坚决查处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问题。提出对照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旗帜鲜明支持鼓励公职人员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
为了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列出10条正面清单和8条负面清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从制度层面回答了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中可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还明确在推进创新改革中,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出现失误或错误的,最大限度地减轻和从轻处理;对诚心为企业服务、收到不实反映举报的,将及时公开澄清,不让主动为企业服务的干部心里“添堵”。
“打铁还需自身硬。”四川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中,还着重强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严禁借工作之名违规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严禁泄露民营企业商业秘密,注重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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