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中小学要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
《工人日报》(2020年07月17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教育部7月15日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要求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明确劳动教育框架目标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指导纲要》要求,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大中小学要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其中,中小学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指导纲要》明确,学校要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并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生活中的劳动事项和时间,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
教育部要求,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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