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海事管理和技术标准将协同互认
《工人日报》(2020年06月17日 04版)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记者杜鑫)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获悉,该部印发的《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推动粤港澳海事管理和技术标准协同互认,积极推动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质互认和一次引航。 《意见》指出,加强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交流,对于适用公约船舶,逐步统一执法管理裁量尺度,加强履约合作,提升大湾区海事履约能力。协同港澳建立健全来往港澳航行非公约船舶安全检查合作机制,推动安全检查规则和标准协同一致。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2年,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协同发展,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高,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有序运行,服务大湾区地方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便捷,航运要素高效流动,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高效运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船舶污染防治能力达到国际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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