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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一

山东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税费

《工人日报》(2020年06月1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为促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山东省日前发布促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发展十条措施,将加大免税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年底前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该措施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2020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

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山东要求各县(市、区)在6月15日前,制定摆摊经营区域、时段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山东给予其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方面,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山东允许其在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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