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法院将“微腐败”纳入司法巡查
《工人日报》(2020年04月0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旭 通讯员严怡娜)记者近日从辽宁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辽宁高院将把人民群众来信反映较多的关于审限、司法辅助等方面的问题,纳入今年省法院司法巡查内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微腐败”“绊脚石”。
去年8月,辽宁高院出台5个投诉举报制度。根据群众来信反映问题来看,对退还诉讼费效率低、司法辅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群众反应较多。为此,辽宁高院专门就相关问题开展调研、督导检查,与财政部门协调畅通诉讼费流转“绿色通道”,对制度落实开展专项检查。今年,辽宁高院决定将上述问题纳入司法巡查范围,对“微腐败”及其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9年,辽宁高院先后对17个中院和67个基层法院开展检查督查,组织对4个中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派驻4个巡查组进驻当地法院,重点对法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行使、从严管理队伍等方面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共发现6类70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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