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工人日报》(2020年03月31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李国)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发布,从省级政府层面确立起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决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宣传、诱导食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内容的广告。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凡非法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凡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徕、诱导顾客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自行拆除、销毁相关招牌、菜谱等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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