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减征缓缴医疗保险费4.2亿元
《工人日报》(2020年03月1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刑生祥)近日,青海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据估算,此次阶段性减征缓缴医保费,可为全省参保企业减轻缴费负担4.2亿元。
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和职工待遇正常支付前提下,青海提出,自2月至6月,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参保职工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正常享受当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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