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陷阱”
《工人日报》(2020年01月08日 05版)

近日,四川巴中巴州区公安分局抓获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于深夜一些店铺休息时,偷偷将自己准备好的二维码贴在商家收款的二维码上面,然后就能在商家白天营业时坐收渔利。自去年12月以来,该嫌疑人已多次作案,涉案金额4000余元。
二维码差不多长一个样,不亲自扫一扫,谁也不知道主人是谁。时下扫码支付已非常普遍、方便,类似打二维码主意的行为防不胜防。犹记得共享单车刚推出没多久,就有人把自己的二维码覆盖在单车车身用于收费的二维码上,导致商家利益受损。此类案件虽小,警方却可以经常拿出来给公众“布道”——对商家来说,要注意把收款码放在显眼位置或监控能看到的地方,每天营业前不妨自己先“扫一扫”,“到账语音提醒”功能也要开着;作为消费者,付款之前不妨跟商家核对一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赵春青/图 林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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