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唱” 共建和谐
江门599名义务调解员活跃基层
《工人日报》(2019年12月06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陈婧 通讯员唐晓刚 钟颖瑜)11月29日,广东江门市召开劳动争议调解经验现场交流会,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工人日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该市组建了一支来自党政部门、工会、社会组织、村(社区)、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义务调解劳动纠纷,发挥了维稳维权并重作用。
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党支部书记梁瑞文是其中一员。日前,他作为镇总工会义务调解员,成功参与调解一起劳动纠纷。村民刘某要求所在企业支付产假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欠薪等共计2.66万元,被企业拒绝。梁瑞文与镇总工会、镇人社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企业开展调解工作,很快促成当事双方达成企业支付2.5万元的补偿方案。随后,梁瑞文又帮刘某在村里重新找到工作。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顾达华说,从党政部门和社会有关人员中发展义务调解员队伍,改变了过去仅靠工会或者劳动部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的局面,有助于增强调解力量,止息定纷,共建和谐。
记者了解到,江门各地积极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新会区联合总工会成立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在下辖8个镇街设立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该区圭峰会城街道整合企业调解员、村居委书记、镇街义务调解员队伍,形成“三级联动”调处机制。
据统计,江门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劳动争议调解员已有599人。2018年以来,江门市人社、工会共调解劳动争议5832件,占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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