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获刑 放生鱼苗补偿
《工人日报》(2019年11月09日 03版)

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云阳县法院与云阳县农委10月31日开展“打击江河流域非法捕捞公开宣判活动”。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的4名被告人来到江边,向云阳县彭溪河放生鱼苗5万尾。
今年夏天,上述4名被告人利用国家严禁的电鱼工具,私自非法电鱼,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万州区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4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二个月,其中陈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2000元,用于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饶国君 摄/视觉中国


重庆市万州区法院、云阳县法院与云阳县农委10月31日开展“打击江河流域非法捕捞公开宣判活动”。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的4名被告人来到江边,向云阳县彭溪河放生鱼苗5万尾。
今年夏天,上述4名被告人利用国家严禁的电鱼工具,私自非法电鱼,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万州区环境资源审判庭受理。4名被告人被判拘役二个月,其中陈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2000元,用于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饶国君 摄/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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