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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吉林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处置农民工欠薪工作不当将被问责

《工人日报》(2019年10月3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杨继江)日前,《吉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追究责任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现对劳动者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未能按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未依法移送或依法办理等情形,将被问责。

《意见》明确,在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存在漠视劳动者利益和疾苦,对劳动者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对,对劳动者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劳动者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的,或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下,被群众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将受到问责。在落实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隐患的,也将被问责。

在欠薪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意见》明确,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未能按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防预警工作,或存在在工程建设领域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不力,未按要求全面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致使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将被问责。

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出现的工作不力、漏查失管等问题,《意见》明确了相关问责情形: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非法用工主体、建设项目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监察检查、化解处置不到位,有包括对农民工信访、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未进行登记、未及时处置或处置失当的;在日常监察检查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应立案未立案、立案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结、违法办理或在办理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未按规定将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或未将符合条件的违法用人单位或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的,将被问责。同时,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职不到位被各类媒体曝光并查实等8种漏查失管情形,也将被问责。

此外,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挂牌督办后,仍未按期办结,久拖不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等情形,还将提请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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