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难、需求量大,不仅需“专科”而且要“急诊”
农民工将获更多公益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卢越)日前,司法部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引导律师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在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全国有40多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机构,农民工来了不仅是‘专科’,而且是‘急诊’。”
“随着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一些新变化。原来的一些老大爷、老大妈能调解解决的问题,现在更需要专业的律师。”佟丽华表示,包括农民工欠薪等在内的一些问题,不仅涉及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而且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这个角度来说,公益法律服务的专业性越来越高。”
去年6月,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旨在充分保障农民工获得多元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援服务。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农民工一直是法律援助的最大受援群体。据统计,近3年来,农民工受援人次始终占总受援人次的35%以上。
“这就说明,这一部分人在困难群体当中占的比重非常大,他们的服务需求也非常多。无论面对农民工法律诉求维权的现状,还是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都应该把他们作为重点来援助。”刘振宇说。
据了解,2018年,我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共办理农民工案件41.3万件,51.5万人次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
在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域,一批专业的律师的涌现,对解决农民工问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佟丽华表示,对普通群众而言,法律纠纷涉及的是切身权益,如果因为不专业而出错,很可能使矛盾激化。根据全国律协提出的要求,依托各地律师事务所建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应立足培养专职、专业律师,建立法律援助领域的“专科门诊”。
此次发布的《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对此,佟丽华认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由律师的职业定位决定的,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据了解,我国律师事务所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改革后实行自收自支,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事务所成为单纯的商业机构,也不代表律师成了不受约束的自由职业者。“律师不仅要考虑拓展有偿服务市场,也要服务那些经济条件困难、无法获得专业法律服务的人。”佟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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