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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一

国内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行政法规公布

行政执法应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工人日报》(2019年10月25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卢越)10月23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国内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行政法规,《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应当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随意采取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避免执法“一刀切”。

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记者注意到,《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九条明确,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外,《条例》提出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条例》明确,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其中,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待遇,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司法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这些制度设计,再一次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国家对于全面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有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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