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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10月18日 星期一

乐见城市垃圾分类进入互相超越时代

张海英
《工人日报》(2019年10月18日 03版)

据央广报道,由北京市城管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10月15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拟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此前,广州、上海等地已相继发布了个人扔错垃圾将面临处罚的政策。

不久前,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国内刮起了一股垃圾强制分类风,不少地方都加快了各自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的步伐。正在征求意见的“北京版垃圾分类”也有不少亮点。

以对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处罚措施为例,北京就比上海更严厉。北京提出,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而在上海,首次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及以上被发现,且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过去垃圾分类试点效果不够理想,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在罚款方面,虽然上限都是200元,但北京没有给个人第二次拒不改正的机会,这有利于倒逼个人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醒公众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违规提供一次性餐具等用品的饭店、酒店,逾期不改的,北京的最低处罚标准也明显高于上海——上海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北京则提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将最低违规成本设为1000元,就是要倒逼垃圾源头单位切忌逾期不改。

违规成本偏低,是很多领域的违规现象禁而不止的原因。上海垃圾分类被称为“史上最严”,北京草案中的处罚措施比上海还要严,意味着违规成本越来越高,或将是一种趋势。只有处罚越来越严厉,才能唤醒更多人垃圾分类的意识,让城市更文明,发展更可持续。从这个角度而言,垃圾分类“北京版”或将刮起一股新旋风。

一方面,会让公众认识到城市垃圾分类的紧迫性,另一方面,或将引领其他城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尤其是加大处罚力度。

当然,再严厉的处罚终归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如果每个人都能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即使再严厉的处罚措施也不会影响到守规矩的人。而要想让垃圾分类取得更好的效果,在严厉处罚违规行为的同时,也不妨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大力奖励,比如深圳推出的多种奖励措施就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北京与上海在生活垃圾罚款方面的区别与超越,让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形成了一种良性态势,一个城市率先实施“史上最严”垃圾分类制度后,下一个城市会在前者基础上作出更合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本身也将成为其他城市今后参考和超越的对象。这样一来,我国生活垃圾制度建设不断迈向成熟,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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