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5条措施为精简文山会海“画杠杠”
《工人日报》(2019年05月2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文件稿,省委办公厅将坚决予以退回;对可开可不开、可以部门开的会议,不予办理。”日前,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精文简会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精文简会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了一些约束性指标,划出了“硬杠杠”。
《措施》要求,在提高文件政策含量方面,部署全局性工作的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不超过3000字,确需超过的须经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准。
在大力精简各类简报报表方面,各级党政机关常规性和日常性工作一律不发简报;省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最多保留1份简报;新增报送省委的简报必须按程序报省委办公厅审批。
《措施》强调,在加强会议优化整合方面,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视频会议每2个月召开1次。对省委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和专题座谈会,要精准估算会议时长,最大限度提高会议时效。
为提高会议质量,《措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个会议都要聚焦鲜明主题;会议讲话、发言等文稿要言之有物,直击问题要害,力戒冗长拖沓,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鼓励开视频会、小范围会议,到现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
同时,《措施》还对发文规格、请示审批程序、电子公文系统建设、会议预告制度,以及运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减少“陪会”现象、“会议”下沉到基层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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