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编起农村困难群众保障网
为12.23万名农村特困人员提供保障,为近3万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人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政府获悉,该省民政事业保基本、兜底线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为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特别是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一系列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
截至今年3月底,陕西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4.13万户、84.48万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90元;共保障农村特困人员12.23万人,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6000元,均稳定地高于扶贫标准。
此外,为29750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10235名孤儿和101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分类保障,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目前全省共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443名,村(居)儿童主任19846名。
今年以来,全省民政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截至4月中旬,已下拨中央和陕西省农村低保补助资金24.8亿元,全省共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约132155户、322533人,保障未脱贫建档立卡特困人员95867户、102685人,占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总人数的54.8%。一季度,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共8863人。
对于农村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一季度,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8.5万人次,支出资金1.7亿元;对于特殊群体进行有效救助和关爱保护,下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118万元,孤儿生活保障经费8224万元,将“明天计划”资助对象从福利机构内的孤儿扩展到所有孤儿和年满18岁仍在校就读的孤儿。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说,今后将围绕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计划下拨资金1亿元,对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分类保障;计划下拨资金4500万元,资助建设3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兜住兜牢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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