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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9年04月11日 星期一

今年首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布

131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上榜”

《工人日报》(2019年04月11日 04版)

本报北京4月10日电 (记者王冬梅)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等131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这是应急管理部公布的今年第一批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据悉,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通知,明确对10类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行为,都将被纳入“黑名单”。

记者梳理今年首批安全生产“黑名单”发现,此次“上榜”的131家企业涉及23个省(区、市),理由基本覆盖了10类安全生产失信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1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管理期满,被惩戒对象须在期满前30日之内向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移出申请,经审定通过后,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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