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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一

需要控烟目标,而非销售目标

殷国安
《工人日报》(2018年11月16日 03版)

据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在近日召开的11月份生产经营调度会上明确,要确保完成年销售4750万箱的目标任务。消息一出,很多网友认为这完全与“控烟”社会大环境相反。中国控烟协会表示反对这一目标。

根据烟草专卖局的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卷烟销量止跌反升,全年卖出4737.8万箱,较2016年增长0.8%。与去年卖出4737.8万箱香烟数量相比,今年烟草专卖局立下的4750万箱的“军令状”要比去年多12.2万箱。

12.2万箱,相当于61亿根烟。如果我国3亿多烟民的数量保持不变,意味着每个烟民每年要多吸20根烟;而如果每名烟民平均每天一盒烟的吸烟量不变,新增的12.2万箱意味着我国要增加83.6万名烟民。

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一方面,越来越多城市推进控烟立法,创建无烟城市,努力践行我国在《国际烟草框架公约》以及《健康中国2030计划》中的承诺。另一方面,国家烟草专卖局却要推动烟草销售不断增长,并且把这种增长当成政绩。这究竟是要控烟,还是要“扩烟”?

对这样一个销售目标,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的态度是明确的——“一方面,烟草专卖局是国家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希望烟草专卖局等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并执行《国际烟草框架公约》中的相关条款。另一方面,这个‘年度目标’也违背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的降低我国吸烟人群的目标,即2030年要把我国目前27%的吸烟人群降低到20%”。

事实上,我们需要的不是烟草销售目标,而是控烟目标。

销售目标就像各行各业制定的生产任务一样,有两个特点,一是这个目标通常随着形势发展逐步上升,例如国内生产总值增加6%,就是要比上一年有所提高;二是这个目标应该确保完成,而且要力争超额完成,才是形势大好和政绩。烟草销售不需要这样的目标,既不需要逐年增长,也不需要超额完成,因为增长和超额就意味着对百姓的危害更大,不是政绩反而是祸害。

而控烟目标的特点是,第一,销售额应该逐年减少。例如今年销售4750万箱香烟,明年的控烟目标就应该是减少多少、下降几个百分比;第二,这个目标如果没有,不仅不是政绩,而且应该视为问题,甚至应该追责。

说白了,烟草行业的控烟目标有点像安全生产部门制定的死亡控制指标,这个指标必须是逐年下降的,是一道不得突破的防线。

当然,这个控烟目标由烟草公司自己制定显然不可行,应该由政府制定,下达给烟草公司,要求其销售总数在这个笼子里。这才是减少烟草危害,有益人们身心和环境的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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