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工人日报》(2018年09月01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实习生姚澍欣通讯员潘玲娜李芹)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广东环境资源审判(2016.01-2018.06)》白皮书,总结近年来广东环境资源审判的进程与特点、做法及成效,并公布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广东法院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6.3万余件。其中,涉资源类案件占比较高,占各类环资案件受理总数的95.6%。部分环资案件呈现明显地方特色,如乱砍滥伐林木犯罪在粤北地区高发,环资民事、行政案件则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五地法院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量占到全省同类案件收案总数的85.9%。
同时,广东环境资源案件在主体、行为、因果关系等方面呈现复杂性特点,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点多面广、类型多元,受案范围包括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案件、涉碳排放、节约能源和绿色金融等涉气候变化司法应对案件,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等。继广州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创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之后,广东法院在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87件,其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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