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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8月30日 星期一

形式多样 缴存自愿

东营:新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是梦

《工人日报》(2018年08月30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这个政策出台得太及时了,我正准备近期买房,把家安在东营。”说这话的人是今年34岁的迟小朋,东营一家连锁酒店店长。他口中的政策就是今年6月30日东营市出台的《东营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一直是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而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大量农民工、新市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发展主力军。但由于他们无法缴纳公积金,用其贷款买房成了无法实现的梦想。

8月22日,记者见到了迟小朋。他家住东营垦利区郝家镇迟沙村,妻子是小学老师,两人有一2岁孩子。迟小朋2006年中学毕业后开始在多个城市打工,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只给缴纳五险,却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想买房,商贷利率高个人负担不起,一直辗转各地租房住,十分不便。2018年初,为照顾家庭,他返回老家东营找了现在这份工作。今年6月,正想买房又苦于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迟小朋看到《办法》特别兴奋,第一个来到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缴纳公积金手续。根据他自报8000元收入10%的比例,每月缴纳800元。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再是遥远的梦想。”迟小朋高兴地说。

“《办法》的出台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让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群体都可以享受到这一制度。”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与迟小朋的买房需求不同,31岁的办公用品店老板董先生缴纳公积金的目的则是为改善住房条件。董先生2009年大专毕业后从老家淄博农村来到东营打工,后来创业开了一家办公用品店。结婚、生子,2013年,董先生花了50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随着个人经济状况好转,他便想再买一套商品房,改善居住条件。但由于手头资金较紧,商业贷款又不划算,他一直关注着有没有政策可以允许个体工商户缴纳公积金贷款。这一利好政策对他来讲可谓恰逢其时,看到消息后,他第一时间办理了缴存手续,每月600元。他打算明年在新楼盘买房。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办法》规定,自6月30日起,具有该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该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均可以自愿缴纳公积金。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与系统开发商对接,研发应用新程序,改变了原有依托单位账户进行缴存的单一模式,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中心自动扣划自主汇缴。

“目前,首批9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代扣缴存已经完成,待缴存时限达到6个月,购房时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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