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3%
可支配收入达到5570元
《工人日报》(2018年08月23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吴雪君)据国家统计局反馈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海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70元(以下简称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41元,同比增长13.0%(若不注明,以下各指标均为名义增长),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2%。
从收入增速看,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快于全省农民平均增速4.3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快2.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快2.7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呈加快增长态势。和全国相比,在全国22个有贫困监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海南收入水平位居第6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速排位第2位,同比提高了10位。
从收入构成来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2317元、1730元、29元和1494元,同比分别增长4.5%、7.6%、195.6%和36.5%。
精准扶贫各项补贴、渔船柴油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落实和离退休养老金“十三连涨”助推转移净收入高速增长,是海南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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