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建立河长制
《工人日报》(2018年07月18日 01版)

在浙江省长兴县刘家渡河道南太湖段,河长带领专职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乡村河道护理(2017年10月13日无人机拍摄)。
7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部长鄂竟平表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河长制下一步重点工作是:建立完善河湖档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夯实河长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河长治、湖长治。
新华社记者 徐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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