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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7月17日 星期一

山东发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

《工人日报》(2018年07月17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刘晓林)近日,山东省总工会发布《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原则、收支范围、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包括逢年过节福利、文体活动支出等方面的费用标准。

《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在职工活动支出方面,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其中,在职工教育方面,细则规定工会经费可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等。

职工文体活动方面,《细则》规定,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团体奖励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个人奖励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

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发放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可分别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给予不超过6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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