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把人才评定权交给企业
评价标准突出业绩贡献和社会认同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19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近年来,浙江海宁市创新实施“潮乡特支人才”评价体系(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给出特殊政策支持),把人才评定权交给企业。截至目前,当地已累计评出潮乡特支Ⅰ类人才30名、Ⅱ类人才60名,分别享受与博士、硕士同等的人才政策待遇,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占47人,一批“土专家”因此受益。
根据海宁市企业用工监测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全市300家传统特色产业监测企业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仅占比18.39%。“以往对人才的评价往往注重职称与学历,而企业更注重人才的实效。改变两者脱节的状况,是我们设立‘潮乡特支人才’评价体系的初衷,为‘不以出身论英雄’打开一条可操作的制度路径。”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翟跃其说。
据了解,“潮乡特支人才”评价是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突出业绩贡献、企业认可和社会认同的评价标准。2014年在皮革行业进行小范围试点,2015年7月《“潮乡特支人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主要针对在海宁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并对企业和行业作出一定贡献的实用人才开展评价。这就意味着,只要在企业拥有绝招绝技、为企业作出贡献、获得企业认可的,无论学历高低,都可以申报“潮乡特支人才”。
在具体实施中,企业首先推选员工,申报生产经营管理、产业研发设计、技术工艺改进3类人才,市人社局从综合能力、需求匹配、岗位贡献、创新价值、企业认可和社会效益6个维度进行评分,经过初评、复评,再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及专家评委开展答辩评审。
按照海宁市相关政策,获评Ⅰ类、Ⅱ类的人才可分别享受博士、硕士同等待遇,在家庭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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