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发文要求严防提取公积金炒房投机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1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赵剑影)记者日前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规范改进提取政策。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通知》要求,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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