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有了奖励津贴
津贴待遇与履职情况挂钩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10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王伟 通讯员夏伟刚)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总工会出台《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考核奖励津贴的办法(试行)》,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将获每月120元~350元的津贴。
江阴市非公企业众多,企业工会主席大多为兼职,放在工会工作上的精力和时间不多,企业工会作用发挥受限。去年,为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工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力度,江阴市总工会探索试行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津贴机制,在进行充分调研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前述《办法》,明确从今年起正式推广这项制度。
《办法》明确,津贴发放的对象为在岗在职、非公编制且经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200人以上单独建会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和各镇(街道)、园区工会会员200人以下直属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具体津贴待遇将根据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履职业绩与工会会员规模分档次发放,做到津贴待遇与履职情况挂钩。津贴所需经费由江阴市总负责承担,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实行年度发放。
江阴市总还将把津贴发放对象扩展到镇(街道)、园区非直属200人以下单独建会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所需经费由所在镇(街道)、园区负责承担,在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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