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对失信企业扩大联合惩戒范围
《工人日报》(2018年05月05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杨明清 通讯员匡润金)近日,青岛市印发《在工商、人社领域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范围,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监管合力。
依据意见,对人社部门向工商部门共享或推送的行政许可、处罚案件、授予荣誉信息,工商部门将依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或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政府部门间共享;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被判处刑罚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当事人,由工商部门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人社部门将对相关失信企业,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给予C(非诚信)等级,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限制授予荣誉称号、严格行政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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