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强化各市州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
《工人日报》(2018年04月2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青海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强化各市州政府的责任主体意识,主要目的是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据了解,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度开展一次,由青海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据悉,每年考核结果经青海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政府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向各市州进行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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