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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4月26日 星期一

《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6(2018)》发布

我国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任务紧迫

《工人日报》(2018年04月26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杜鑫)“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来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仅必要,而且任务紧迫。”这是近日在《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6(2018)》中提及的。该蓝皮书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共同发布。

该蓝皮书指出,关于现代化的定义以及衡量现代化的指标体系,理论界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其中一个共识是认为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已经完成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并存在三个结构特征:一是国内生产总值结构方面,农业增加值所占比例极低,而二、三产业增加值所占比例极高;二是就业结构方面,农业就业人口比例极低,而二、三产业就业人口比例极高;三是居住结构方面,城市化率很高,而居住在农村的人口比例很低。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来看,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也就必然会伴随着农业人口的转移。也就是农民由低产业的从业者变成第二、第三产业从业者,由农村居民变成城市居民,必然有这么一个过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解释说。

沈水生说,根据我国人口众多的国情,可以将我国现代化的相关指标按照理论标准和发达国家实际标准的低限设定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就业比重均10%以下,市民化(即城镇户籍人口和虽未落户但平等享有各项市民权益的人口)率为70%以上。2012年中国的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低于10%,实现了上述目标。但是从就业人口比重来看,最新的数据显示,2016年农业从业人员占总的就业人口比重有27.7%。而2017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35%,包含了农民工在内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52%。也就是说,从现在起到2035年的18年时间,要把农业就业人口占总的就业人口的比重由27.7%降到10%以下。对于城镇化人口来说,要从目前享有完全的市民权利的42.35%提高到70%左右。“我们应该能完成这个任务,最终实现现代化所包含的结构性目标。没有农民工市民化的完成,就没有现代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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