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定六条措施引人才
人才落户“零门槛”“上门服务”可实现
下一步将出台针对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优惠落户政策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4月17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宽松政策环境和良好服务环境,该省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通过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材料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法等,力求实现人才在吉落户“零门槛”。
吉林省公安厅为五类重点人才量身制定了落户政策。五类重点人才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部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和基础实用人才。
按《六条措施》规定,人才落户不受购房、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到基层或偏远地区参加经济建设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工作地或迁回原迁出地。人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也可同步申请办理落户。
同时,人才申请落户的,凭相关证书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即可办理。人才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的,户籍信息系统中能够证明夫妻、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为尽可能减少办事人才往返奔波和等候的时间,实现人才落户“一窗受理、只跑一次”,《六条措施》提出,可直接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无需再到派出所提交申请。
此外,《六条措施》还规定,人才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受在当地居住、工作、生活等条件限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省内任意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请办理。人才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制发周期从15天缩短为5天。
为使人才能够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六条措施》规定对因身体、工作等原因不便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办证、上门送证、上门办理暂住登记等服务。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孙正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出台针对青壮年劳动力、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等群体的优惠落户政策,及时调整长春市、吉林市等大城市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其他地级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坚决打破制约人口流动的“玻璃门”和“暗门槛”,努力实现外来人口应落尽落。
此外,吉林省公安机关还将对现行户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开展招工落户、租房落户、大学生返籍落户、投亲落户等专题政策宣传,详细解读办理条件、材料手续、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让广大群众能够“对号入座”,明明白白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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