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过于宽泛,部分内容难落实
【代表委员如是说】人大代表热议网约车监管
《工人日报》(2018年03月04日 04版)
本报北京3月3日电 (记者赵剑影 杜鑫)按照管理规定,网约车平台的顺风车每天只能跑两趟,超过两趟就属于营运车辆,但司机究竟跑了几趟,监管部门很难掌握。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调研时发现的。他表示,缺乏真实、实时的网约车平台数据,直接导致监管查无实据。
李书福代表的调研牵出了网约车精细化管理的难题。自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来,已有200个城市制定了适合本城市的网约车落地政策。
但在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看来,暂行办法过于宽泛,没有地方政府出台的细则,应给予更加具体的原则性指导和约束。
据了解,暂行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证齐全的车辆才是符合规范运营的网约车。
然而,李书福代表调研发现,一些网约车司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原因是“考场资源匮乏,需要到固定地点进行考试,考试不方便。”而一些网约车司机不愿意将私家车辆转为营运性质挂靠在网约车平台下,是因为司机跟平台只是注册制关系,平台可以随时封号,风险大。
对此,李书福代表认为,有效落实暂行办法,需要更精细的措施出台。他建议,在保证考试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所在地设立服务机构设置考点,方便司机考试。同时保障网约车司机的基本权利,司机需与网约车平台签订相应合同,而不仅仅只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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