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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3月03日 星期一

我国立法工作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特点

【焦点】最高立法机关5年立改释法200余件次

本报记者 张伟杰
《工人日报》(2018年03月03日 03版)

十二届全国人大换届以来,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编纂与每个人关系密切的民法典、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框架体系、修改环保领域的重要立法……

截止到2017年12月,本届人大共制定法律25部,修改法律12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4件,作出的法律解释9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表示,过去五年呈现出在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立法特点。

编纂民法典保护民事权利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民法总则,迈出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赋予胎儿继承权、将老年人纳入被监护人范围、明确不得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延长诉讼时效……民法总则共11章206条,规定了民法的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等内容,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了依据。

按照民法典“两步走”的编纂思路,民法总则通过后将进入“第二步”阶段。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2020年将各分编一并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介绍,目前民法典分编的编纂工作正在进行。

石宏表示,民法典每一个条文的变动都与百姓利益密切关联。编纂民法典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民法总则很复杂,分编的任务更复杂。在谈到分则编纂情况时,石宏说,民法典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改革项目,力争2020年完成,但同时提出“进度服从质量”,现在正按照这个进度紧锣密鼓进行。

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初步建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说:“以前没有国家安全法的体系和概念,这一届刚刚出来,而且是按照立法规划和特定的专项立法规划积极推进,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立法成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介绍说:“过去五年我们是在之前国家安全零立法,几乎是零起点上开展的立法进程,五年当中国家安全领域各个方面主要的基本法律都有了,整个国家安全领域的制度框架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

本届人大围绕构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通过的法律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法、情报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等。

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据介绍,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充分体现了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确保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副主任诸政红说,本届人大除了制定和修改法律以外,还通过作出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打包修改法律等方式来支持和保障改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21项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了关于自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军官制度改革、武警部队改革等。

在打包修改法律方面,为了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需要,统筹修改部分法律当中同类的或者相关的一些规定,共15次打包修改法律 95件次。

在制定新法方面,国家安全领域的立法,文化领域的立法,生态领域的立法很多都是为了按照改革的部署,落实改革下一步的目标来进行的,充分体现了为改革服务的特点。

加强备案审查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保障宪法实施,五年来立法项目一个接一个。通过了设立宪法日的决定、制定了国歌法,还通过了关于香港基本法104条的解释等。

除了立法外,备案审查也成为本届人大保障宪法实施工作的一大亮点。

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7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法工委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各类审查建议1527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说:“从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到十九大提出推动合宪性审查工作,中央的关注度在提升。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度也在提升。”

为何备案审查工作在过去一年突然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梁鹰认为,原因在于过去党和国家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人大工作、立法工作、监督工作、备案审查工作的集中体现,备案审查有一些突破性进展,也是得益于不平凡的大背景。

回应民意对生态予以最严保护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明确要求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十八大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更新立法理念,完善制度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成效显著。

五年来,制定或者修订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近20部,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还在审议过程中。完备的法律,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扎实的制度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桂龙介绍说,目前的成效主要有四个方面:

有关生态文明方面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完成了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的换代升级,如果说十八大以前环境保护立法是1.0版,十八大以后就进入了2.0版的法律制度建设。

环境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强,通过环保督查、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等多种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政府及环保机关部门积极作为。通过法律的规定赋予行政执法部门更多的执法手段。从目前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查办的案件数量和处罚的金额都有大幅度提高。比如2017年全国对环境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是23.3万件,罚没款115.8亿元,比环保法实施以前的2014年增长了265%。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随着各项法律制度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公众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为提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善于通过法治的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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