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印发
首次明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公共属性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24日 04版)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甘皙)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近年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给出具体的实施指导意见。
据介绍,《意见》从制度创新、规划引领、规范运营、服务创新、标准化智能化、绿色理念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的要求,涵盖了近年来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中涉及的方方面面。
《意见》首次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指出要“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曾军山认为,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界定为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其公共属性,能够切实解决快递网点安家难、智能快件箱部署难等问题,可以有力推动快递企业合作建设综合服务场所,提供集约服务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