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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1月20日 星期一

青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好事却难办

试点一年,仅有7座楼“同意”改装

本报记者 杨明清 本报通讯员 张琳艳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20日 02版)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老年人和残障群体来说是一大福音。可这件看起来的好事,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2016年12月,山东青岛市出台《青岛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一试点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走在了前列。整整一年过去了,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统计数据,截至目前,青岛全市仅有7座老楼加装电梯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部电梯为何就这么难安装上呢?带着这些疑惑记者进行了采访。

1月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号的一处老小区走访。在1号楼附近,遇到了住在一单元6楼的居民王爱军,这位62岁的老人告诉记者,这片楼是1998年交付使用的,共有三个单元30户居民。住户里60岁左右的老年人占了很大一部分。前几年,不慎摔伤腿的他下楼都离不开拐杖。“拄着拐腿疼,浑身都疼,上个楼歇好几次。基本上我不出去,就愁爬楼梯,有点不得已的事,下去一趟,得把所有的事儿都办完了。”

2016年底一次偶然机会,得知政府即将出台老楼安装电梯政策的时候,王爱军和家人都高兴坏了。随后他便和几家住户一起到小区所在的太平镇社区咨询相关事项。几位积极性颇高的住户一起挨家挨户征求小区居民的意见,还通过社区联系上了电梯安装公司。然而不久,他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同栋楼里有两户居民不同意加装电梯。

“主要是这两家已经在外买了房子,目前的房子已经出租,安装电梯的费用需要每家每户均摊,他们觉得自己不需要这个电梯所以也没必要出这个钱。”太平镇社区党委书记姜蔚告诉记者,加装电梯需要本单元的居民100%同意,有一户居民不同意就安装不了。

“实施过程中,加装电梯很难得到居民百分之百的同意,一户不同意加装电梯就不得不搁置。”青岛市人大代表杨冰告诉记者,安装电梯既然是一项惠民工程,政府部门也应给予适当扶持和干预。在今年的青岛两会上,她建议:老楼加装电梯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即可,对于思想不统一的情况,顶层居民可以给底层居民一定的货币补偿。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多地在推进老楼加装电梯项目上也注重政策的灵活性。最近出台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规定,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区两级财政还将给予补贴,之前规定的加装电梯需业主“一致同意”也改为了“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而同在江苏省的常州市天宁区则提出用“不用者不出钱”的原则解决低楼层意愿不高的问题,用业主商议出资比例体现适当补助原则,用疏通邻里矛盾解决安装电梯的问题。

据了解,在青岛,目前仅有的7座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的老楼中,有两个项目并非是普通的居民小区,而是以公司或单位名义进行申请的集体项目。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勘察设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像新华锦养老院项目,它是集体产权,入住的居民都是老人;海大麦岛校区项目就是海大校园内的教师宿舍楼,入住的也都是老教师,他们需求非常强烈。”有专业人士认为,这种以公司或单位名义进行申请的集体项目或许会是青岛市推行老楼加装电梯的一个重点和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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